武汉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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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就业

实训基地教职工考勤制度

实训基地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端正校风和教风,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发挥教职工表率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到

1、学校签到由办公室负责。早晚自习辅导由教务值班人员考勤。

2、签到时间和地点:

上午7:00—8:00    

全校教职工在办公楼一楼办公室签到。学校召开大会或举办大型活动,在现场签到或考勤。

3、教师上课因时间原因漏签或忘签,课后应及时补签并作说明。如教师上课迟到或课堂无教师上课,无论任何原因,一律不得补签。

4、行政后勤人员因公务活动不能签到,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签到表相应栏目标明事由,但不能代签名。学校领导因公不能签到的由办公室主任在相应栏目标明事由。

5、签到表在签到完毕后及时收取,签到表由质管部门负责收集和密封保存。

6、如出现代签行为,一经查实,当事人视为旷工,代签人和值班人员均负连带责任。

(二)请假

1、教职工因私事或因病需要请假者,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必须送达质管部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假前不能送达者,事后必须补交相应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请事假须说明原因,请三天以上病假须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应由本人提出,不得代请假。

3、请假审批权限为:1天之内的病、事假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2~3天的病、事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4~7天的病、事假由校长审批;超过7天须经校长办公会讨论。上述假期天数均为有效工作日。

4、凡学校组织的全校大会或重要活动,请假须经校长批准,部门负责人不得批假。

5、婚、丧、产假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婚、丧、产假超过规定天数,说明原因的按事假处理,未说明原因的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