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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资料及成果检查评比制度教学资料及成果检查评比制度 为倡导教师爱岗敬业,形成良好学术研讨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案、课件检查 1、教案、课件要求: (1)数量齐全,内容充实 (2)教学目的明确,措施得当 (3)重点和难点符合学生实际 (4)教学过程思想清晰、结构严密 (5)作业适当,有教学后记 (6)课件图文并茂,视觉效果好 2、复习课、习题课、讲评课、实验实习课、体育课均应有教案。 3、多媒体课件应有纸质文字说明。 4、青年教师应写详细教案,中老年教师应做到旧课新案。 5、教案应有教研室主任签字,本人保存三年。 6、教案每月检查一次,必要时可随时抽查。 (二)优秀教案、课件的评选 1、优秀教案、课件评选标准 (1)格式符合要求 (2)设计科学合理 (3)体现先进教学理念 (4)具有实用性和可行性 (5)书写工整或打印清晰 2、评选优秀教案、课件首先由教研室组织教师推荐,然后由教学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标准进行评选。优秀教案、课件每学期进行一次评选。 3、评选出的优秀教案、课件由学校组织展览和表彰奖励。 (三)优秀论文的评选 1、优秀论文评选标准 (1)论文系本人教学或管理工作的研究成果。 (2)论文内容具有实用性和推广性。 (3)论文格式、文字规范,语句通顺,字数适中。 (4)论文的论点、论据、论证齐全可靠。 2、专职教师及中级职称以上的行管人员每年应撰写一篇教学或管理方面的论文。 3、优秀论文评选由教学副校长组织教学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教师按标准进行,每年评选一次。 4、被选优秀论文由学校推荐到上级有关部门评审或发表,评审费由学校承担,获突出奖项者由学校再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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